【知识点】
1. 行政许可: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许可是政府对在特定区域内建设夜景照明设施的行政许可过程,确保此类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2. 设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包括需经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 审批对象:审批对象是计划建设夜景照明设施的单位,如建筑开发商、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等。
4. 办理流程:整个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和送达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时间限制,如受理岗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查验,审核岗和审批岗分别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决定。
5. 材料提交:申请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需要提供一系列详细材料,包括申请表、规划或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批准文件、载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灯具布置图、照度计算图、安全措施说明等,所有材料需盖申报单位公章。
6. 临时景观照明:对于设置时间在90天以下的临时景观照明,申请材料有所简化,但仍需提交部分基础材料。
7. 审查标准:审批时会参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和技术规范,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8. 有效时限:普通类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为永久有效,临时景观照明有效期为90天。
9. 联系方式:大兴区市政市容委提供了联系电话81296003,便于申请者咨询和获取更多信息。
10. 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通过后,会给申请人发放《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
11. 安全与节能:在设计方案中,除了考虑美观和功能性,还必须包括节能措施和安全措施,如施工安全、防火安全、日常维护安全等。
12. 申请表格与工程概况:申请人需要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夜景照明工程概况表,提供业主单位信息、设计单位信息以及工程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
通过以上知识点,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北京市进行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前,需严格按照法规和审批流程进行,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安全且符合城市规划。同时,注重环保和节能也是审批中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