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是企业在进行进料加工业务时,用于核销海关手册的重要文件,主要用于记录和报告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进口料件使用、复出口货物情况、剩余物料和产品的处理等信息。这份表格详细列明了各项数据,以便于海关、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管理。
1. 进口料件实际进口额(第4栏):这是企业在手册试用期内实际进口的料件总价值,以人民币到岸价计算,但不包括未支付外汇的客户提供的辅助材料。
2. 复出口货物实际出口额(第5栏):表示在手册有效期内,已经报关离境并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的复出口货物的人民币离岸价,即出口产品的价值。
3. 剩余边角余料(第6栏):指的是合同执行完毕后,剩余的无法用于生产的边角余料的人民币价值。
4. 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第7栏):当手册合同执行完毕后,未使用完的料件将转移到其他手册继续使用,这部分的进口料件金额在此栏体现。
5. 其它(第8栏):涵盖了进口料件因销售、退货、损失等原因未能参与生产的情况,如果这些情况已在之前调整并申报过,此处不再计入。
6. 剩余残次成品(第10栏):合同结束后,未能出售或出口的残次品及半成品的人民币价值。
7. 结转至其它手册产品(第11栏):生产出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通过海关保税监管结转至其他手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的销售额。
8. 其它(第12栏):涵盖因内销、损失等原因未能出口,或者虽已出口但尚未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的产品销售额或估定销售额。
9. 表格的使用:此表格需一式三份,企业保留一份,资料中装订一份,税务部门保留一份,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追溯性。
这个表格是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重要文档,它反映了企业的进出口活动和合规性,对于海关和税务机关的监管以及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关键作用。正确填写并提交这份申请表是确保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流程顺畅的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