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题目涉及的是海上船舶安全与法规知识,主要涵盖船舶安全检查、船员配备、救生设备、船舶设备规范、消防安全以及船舶操作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知识点解释:
1. 船舶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在我国港口航行、停泊、作业的外国籍船舶,军事、公安和渔业船舶除外。
2. 救生衣的配备应按照船员人数的110%进行。
3. 若船舶调换25%以上船员,需在离港后24小时内进行救生演习。
4. 应急操舵演习应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以熟悉应急操舵程序。
5. 自2002年7月1日后建造的500总吨以上的客船和货船需配备AIS自动识别系统。
6. 主竖区是船体、上层建筑和甲板室以A级分隔的区段,其平均长度和宽度不超过40m。
7. 舵杆直径大于230mm的船舶,应在45秒内提供应急动力源。
8.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保存至少2年。
9. 每艘500总吨及以上的海船至少配备3台双向无线电话设备。
10. 海船船长大于等于60M需配备4具手提式救生抛绳器具。
11. 沿海船舶长度大于40M的需配置通用警报系统。
12. 磁罗经的照明应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共同提供。
13. 内河油船,总吨1600及以上,应设置排量至少为1600m3/h的应急消防泵。
14. 船舶耐火分隔分为A、B、C三级。
15. 不燃材料是指在750度加热时不燃烧且不产生自燃蒸气的材料。
16. 国际航行的客船和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配备2台雷达应答器。
17. 气胀式救生筏检修间隔不超过17个月。
18. 每艘500总吨及以上海船至少配备3台双向无线电话设备。
19. 海船船长大于等于60M应配备4具手提式救生抛绳器具。
20. 沿海船舶长度大于40M的需配置通用警报系统。
21. 磁罗经照明应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供电。
22. 内河油船,总吨2000及以上,应设置排量至少为2000m3/h的应急消防泵。
23. 国际航行的客船和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配备2台雷达应答器。
24. 船长50米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两盏桅灯。
25. 海船载重线标志圆圈外径是300mm。
26. 小于300总吨的沿海货船要求配备标准磁罗经。
27. 2000总吨及以上的沿海航行油船应设置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28. 缺陷代码16表示14天内纠正。
29. 500--2000总吨国内航行杂货船应至少配备1套消防员装备。
30. 船舶主操舵装置应在28秒内将舵自一舷35度转至另一舷30度。
31. CO2气瓶每2年称重,若重量低于标准的25%,应及时充装。
以上内容是关于船舶安全、法规、设备配备和操作规程的知识点,对于海事从业人员来说,这些是确保海上安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