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是该校对于考试组织、命题、执行和评估的详细规定,旨在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以下是对该文件主要内容的详细解析:
考试形式多样化,除了传统的闭卷笔试,还可以采取开卷考试、实践考核和课程论文等形式。学校鼓励二级学院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性进行考试方式的创新和改革,但采用非闭卷笔试形式需得到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时间遵循校历安排,特殊情况下的提前考试需要任课教师书面申请,经过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并由教务处审批。每门课程的笔试通常为两个小时,考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
在试卷命题方面,要求严格依据教学大纲,兼顾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同时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度需有梯度,基础题占比约60%,中等难度题约占25%,高难度题约占15%。每门课程需准备A、B两套试卷,内容、难度和信度一致,题型相近。命题教师需确保试卷内容准确、排版规范,并在考试前20天将试卷送至教务处印制。
试卷的审批和印刷有严格流程,由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批,教务处负责随机抽取试卷印刷。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相同课程应统一命题和评分标准,特殊专业考试可能需要多位专业教师共同完成。对于有试卷库或试题库的课程,二级学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使用。
评分标准要科学制定,客观题最小分值为0.5分,主观题应细分到给分点,答案要明确且正确。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由命题教师保管,考试结束后一并上交。所有涉及试卷的人员都有保密义务,泄露试题内容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考场管理方面,考场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公共课和公选课的考场和时间由教务处统一规划。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大考场可能需要增加监考。考试期间,二级学院需保持考场清洁,学院和二级学院应安排巡视、巡考领导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考试规则严格,学生缺勤超过课程总时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学生需按时参加考试,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并按指定位置就座。迟到20分钟视为旷考,特殊情况需向监考教师解释并经同意后才能考试,但考试时间不延长。考试开始30分钟内和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停止答题。这些规定确保了考试的秩序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