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食品加工运营场所卫生制度
1、食品处理区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
窗等)应保持清洁,至少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到达无蝇、
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不滑。
2、就餐场所内地面、玻璃、桌椅、台面等应保持清洁,在餐
饮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饮具摆台不宜过早,距用
餐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及时回收消
毒、保洁。
3、卫生间保持清洁,经常通风换气,有流水洗手设备,装备
洗手液、香皂等清洁用品,并有干手措施。
4、废弃物放置场所保持清洁,废弃物不得外溢,防止有害昆
虫的孳生。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蟑螂、老鼠、苍蝇等滋生和侵入。
6、从业人员穿戴清洁工作服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工作
时禁止佩戴饰物、涂指甲、留长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