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中师范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07)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求的高层次区域经济学专门人才。该方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第六次修订,以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并强调培养高素质人才。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的专业人才。学生需具备扎实的本门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研究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土地经济管理
2. 土地利用与政策
3. 不动产运营与管理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学习年限通常为2-3年,第一、二学期主要学习公共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学位课程等公共课,第三、四学期学习选修课程及实践活动,第五、六学期进行调研和撰写学位论文。实行学分制和中期分流制,总学分要求为36-38分。
**四、课程设置**
包括学位课程、指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包括马列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外语等,指定选修课程涉及城市经济学理论、土地利用与规划制度经济理论等,任意选修课程则涵盖行政管理、地区经济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
**五、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通常在第二学年的下学期进行,为期四周,包括讲解本科课程的部分章节或专题。未通过教学实践或实践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六、社会实践**
研究生需要在相关单位进行为期约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包括调研和生产实践,完成后需提交调研报告。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生在校期间需完成至少4篇课程论文和3篇学年论文,其中至少2篇应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位论文选题必须与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关,具备丰富的思想和实际资料,体现作者的独立观点。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用理论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强调研究生的主动性和导师的指导作用,注重培养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九、补充规定**
跨学科录取或同等学力的硕士生需补修本科骨干课程至少3门,不计学分。
华中师范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关注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旨在培养能够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