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协议》是规范快递服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知识点:
1. **服务内容与质量**:甲方(快递服务提供商)需按照乙方(寄件方)的需求提供定时上门收件服务,包括特殊急件的处理,并负责全程跟踪快递的物流信息。同时,甲方需设立专门的查询服务,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2. **乙方责任与权益**:乙方需要将国际、国内快件等业务委托给甲方,并确保所寄物品符合快递规定,不包含禁止运输的物品,贵重物品和易损物品需提前告知并妥善包装。
3. **责任划分与赔偿**:若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取件或发件导致延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延误的快件,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未正确填写面单导致的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丢失或损坏的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已投保的按保险金额赔偿;延误超过一定时间的快件可免收快递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甲方不负责赔偿。
4. **保密条款**:双方均需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政策、物资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和商业策略等,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政治动荡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需在3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6. **价格与计费方式**:具体价格和计费标准见附表,一般为月度结算,甲方需在次月5日前提交清单供乙方核对,无误后10日内支付运费。
7. **保价费用**:对选择保价的快件,收取保价金额的2%作为保价费。
8. **争议解决**:协议执行中产生的争议,首选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9. **协议期限与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指定日期,双方各持一份,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份协议明确了快递服务的运作规则,保护了双方的权益,有助于避免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确保快递服务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