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服务器托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使校园网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网络中心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即由网络中心提供恒温恒湿无尘机房存放相关单位
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用户通过远程方式对服务器站点数据进行修改和管理。
第三条 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在服务器入驻前,使用单位必须与网络中心签订《西北师
范大学服务器托管协议》。
第四条 在服务器入驻时,网络中心服务器管理员需严格遵守以下操作流程:
1、检查机器卫生状况,不洁服务器拒绝接受;;
2、网络中心分配 IP 地址,并确保网络链接正常,按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性质设置访问带宽;
3、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服务器托管信息表》并归档;
第五条 网络中心对托管服务器负有保管责任,并向托管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不得擅自
更改托管服务器的硬件与软件配置及数据。
第六条 托管方的业务管理维护默认为远程管理方式。如果托管方需要现场操作,需到网络
中心信息资源部登记后,在技术人员陪同下进入托管服务器所在机房进行相关操作。托管方
只能对所托管服务器进行操作,不得对机房内其它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
第七条 网络中心有权对托管服务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在紧急情
况下(如服务器受到网络攻击,服务器中毒影响到校园网运行等),有权根据《敏感时期和
校园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处理。
第八条 在服务器发生一般故障时,服务器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托管方,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和填写值班记录。
第九条 托管方需指定专人负责托管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并在办理托管手续时详细填写管理
人员相关信息。若管理人员或相关信息(如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网络中心,
否则因故障排除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托管方承担。
第十条 托管方自行管理其托管服务器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负责服务器操作
系统补丁的及时更新,保管和定期更改口令(包括所有密码账户的保密及管理、系统端口的
权限控制),备份重要系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