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系统前端所有视频信号均能在硬盘录像机上录制下来(包括日期、时间、
摄像机编号等)。
4) 系统可对视频输入进行编组,用以对各组不同视频的显示及操作进行组别
限制。
5) 系统应具备独立的图形工作站及软件控制功能,实现对系统的管理、编程,
并采用软件方式对矩阵、硬盘录像机的控制和视频画面调用显示,在工作站
上能以电子地图的方式调看及控制摄像机图像(摄像机图像应能在工作站
的显示器及监视器墙上显示)。
6) 图形工作站可对系统进行编程。当收到联动控制信号时,工作站能自动调
出与警报点相关的现场平面在监视墙上显示,并启动录像,同时声光报警
提醒值班人员及时处理。
7) 实现监视系统状态事件功能,系统的报警、功能切换、顺序事件、键盘活
动、视频信号丢失等信息可以被实时的显示在图形工作站的显示器上。
8) 系统可利用键盘或鼠标对各摄像机、云台、镜头、监视器进行控制,操作
简单方便。
9) 系统具有独立的视频移动报警功能,可按需要设置任意的报警画面或局部
画面的移动报警。
10) 系统应可设置操作员权限,被授权的操作员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监控
范围和系统参数。
11) 系统应可设定任一监视器或监视器组用于报警处理,报警发生时立即显
示报警联动的图像。系统应可记忆多个同时到达的报警,并按报警的优先
级别(如级别相同则按时间)进行排序。
12) 系统应具有对主要设备的自检功能,故障报警。
13) 系统应独立运行,并提供开放的通讯接口及协议,与安全管理系统进行
集成,组成一个完整的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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