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章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企业身份和权利的象征,也是企业在执行经营管理职能时的重要凭证。由于公章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安全和法律责任,因此,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谨规范。以下是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中提炼出的一些关于企业公章使用的典型裁判观点:
1. 借款凭证上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在金融借贷案件中,如果借款凭证上有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财务专用章,这些印章的使用可视为企业对借款事实的确认。这表明借款凭证能够作为贷款实际发放的证据,即使没有原始放款汇款凭证,也能根据优势证据规则认定款项已实际发放。
2. 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的局限性:项目部资料专用章通常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如用于工程项目的资料。如果在超出这个范围的合同(如借款协议)上使用,未经公司正式追认,不能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不能等同于公司公章,不能代表公司的整体法律责任。
3. 公司公章的归属与保管:在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中,公章原则上应归公司所有。若公司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未明确规定公章保管人,法院有权判决将公章交给法定代表人保管。这是基于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
4. 多枚公章的效力认定:某些企业可能存在使用两枚或更多公章的情况,如果这些公章在不同场合下都曾被公司使用,那么无论合同上使用哪一枚公章,合同的效力都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它们都被视为代表企业的行为。
这些裁判观点提醒企业在公章管理上需格外谨慎,防止因公章使用混乱导致的法律纠纷。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公章使用制度,并对公章的使用进行记录,同时避免非正式或超范围的公章使用。对于多枚公章的情况,企业应明确每枚公章的使用范围,并对外公示,以避免误解或欺诈行为。此外,法定代表人应负责监督公章的妥善保管,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