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会保险知识培训教程】
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通过国家立法确保劳动者在遇到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及死亡等情况时,能够获得必要的物质援助。它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而设立的重要政策。
在珠海,社会保险主要涵盖五类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种的缴费标准基于上年度珠海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设定。最低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则为300%。例如,2001年珠海市的社会平均工资为1420元/月,对应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852元/月和4260元/月。
各险种的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在养老保险中,公司需支付缴费工资的10%,个人支付7%;失业保险,公司支付1%,个人支付1%;医疗保险,公司支付7%,个人支付2%;工伤保险由公司全额支付10%,个人无需承担;生育保险同样由公司全额支付0.5%,个人无需缴费。
对于外来劳务人员的养老保险,有特殊规定。当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选择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待满足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将养老保险关系和账户储存金额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方面,设立了职工个人医疗账户和统筹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资金来源于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部分。例如,30岁的张三,月社保缴费工资2000元,个人医疗账户每月划入80元;48岁的李四,同样2000元的月社保缴费工资,个人医疗账户每月划入100元。医疗费用的支付通常使用医疗IC卡,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住院时,职工需支付起付金,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和市外转诊的起付金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和800元。住院费用超出起付线的部分,按相关规定由个人和社保基金共同承担。
长期外派的职工,其门诊费用需自行承担,人力资源部会在每年7月将医疗IC卡上的医疗基金提取成现金随工资发放。住院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将相关资料提交人力资源部,由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款项再寄回给职工。
珠海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它为劳动者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遇到生活困难时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了解这些知识对于新员工来说至关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规划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