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图电子地图符号与注记样式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针对天地图电子地图制定的一系列符号和注记的标准规范。该规范详细规定了电子地图上的符号和注记的展现方式,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地图的美观性。具体知识点可细化为以下几点:
1. 注记显示分级
注记分级显示是为了根据地图的比例尺来展示不同详细程度的信息。例如,在大比例尺地图上能够展示更详尽的信息,比如街道名称、公园名称等;而在小比例尺地图上,信息则会更为概括,通常显示国家、省、城市等更大范围的要素信息。注记分级显示内容附录A部分对各级别的显示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2. 地图符号与注记
符号与注记的使用是为了在地图上清晰地标示出地物的位置和属性。在天地图中,地图符号与注记的样式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 注记、符号相互不能压盖,确保每个要素都能清楚地被识别。
- 注记文字长度超过6个汉字时一般分行显示,便于阅读。
- 文字可放置在注记符号的八个方向,优先顺序分别是:右方、左方、上方、下方、右上、右下、左上、左下。
3. 矢量地图符号与注记
矢量地图符号与注记是电子地图中用于标示地形地貌、行政边界、道路网等要素的图形和文字。附录B部分规定了矢量地图符号的颜色、线宽等视觉属性,以及它们的符号示例和说明。颜色通常使用红、绿、蓝等基本色,并以像素为单位定义线宽。
4. 影像地图符号与注记
影像地图符号与注记是指在遥感影像上叠加的注记和符号。影像地图通常显示的是地物的实际照片,因此符号与注记的样式要尽量做到不遮挡重要地物,并与影像色调相协调。附录C部分展示了影像地图符号与注记的样式和展示规则。
5. 重要地物和要素的显示
规范中提及了大量重要地物和要素,如大洲、大洋、国家名、首都、省、水系名称、高等院校、医院、体育场馆、交通设施等。各级别下能够显示的要素类别是不同的,例如1:147,914,677.6的比例尺下,地图仅显示大洲和大洋;而1:4,514.00的比例尺下,几乎可以显示所有要素名称。
6. 符号颜色和线宽
符号颜色和线宽是符号和注记的视觉表达方式,它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地物类型和重要性级别进行区分。例如,国界线、已定国界、中朝国界等都有特定的颜色和线宽规定,以确保易于辨认且具有一定的美观性。
7. 地图上文字的放置
地图上的文字放置要考虑到图面负载和视觉平衡。根据内容的详略和图面的空间,文字可以灵活地放置在符号的八个方向。这样的设计旨在优化地图信息的可视化,提高用户的阅读效率。
通过上述规范,天地图电子地图符号与注记样式为电子地图的设计和使用提供了标准化指导,使得地图的信息表达更加清晰和规范,同时也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