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反垄断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速度超出了市场的预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这是因为科技巨头的经营行为开始受到严格规范,对其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限制。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此举导致当天恒生科技指数下跌超过5%,四家科技巨头的市值一天内蒸发超过8800亿港元。此举显示了监管层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高度重视。
在美国,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也发布了《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这基于大量的文档、证人证词和市场参与者调查。报告指出,大型平台公司能够实现垄断,主要是因为它们拥有强大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越大,业务范围越全面,它们的议价能力也就越强。例如,谷歌通过算法建立了搜索引擎系统,苹果通过IOS系统直接向应用商收费,亚马逊的仓储体系使得用户转换成本极高,而Facebook在全球市场拥有近45%的市占率。
大型平台公司垄断市场后,常见的问题包括:巨大的数据安全风险、对小企业的不友好行为、捆绑销售、高昂的转换成本以及复制竞争对手的行为。反垄断的实施是否对公司构成致命打击,取决于是否影响到公司的商业模式,从而对公司的估值产生长期影响。以微软为例,反垄断对其收费模式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进而影响了公司的估值。
在反垄断的限制下,公司的资本扩张、收购和并购行为也会受到影响。微软和谷歌在反垄断过程中都减少了收购并购活动。除商业模式外,公司核心科技的持续发展也是公司能够在反垄断后持续成长的关键因素。
反垄断有三大意义:它能够促使拥有庞大现金流储备的科技巨头重新提高研发创新的速度。例如,多数科技巨头的研发支出绝对额和增速都出现了下降。反垄断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公司的更好发展。例如,微软和谷歌在反垄断过程中都受到了限制。再次,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反垄断能够促进产业的蓬勃发展。比如,IBM在受到反垄断调查后开放了IBM/PC兼容接口,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间接促进了美国互联网时代的兴起。
对于单独的公司来说,反垄断制裁可能包括剥离/限制收购、优势共享、禁止体内再投资等典型方式。从行业角度看,常见的限制手段包括强制竞争和扶植弱小等。肢解垄断公司的做法通常非常谨慎,因为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性。反垄断不仅是发达经济体保护数据安全和控制数字产业化速度的手段,其核心目的还是要服务于数字时代的发展。数据不再是有限的传统资源,它可以自我增殖,产生更多数据。全球数据要素市场的建立还处于初级阶段,但中国在此方面拥有优势,如庞大的数据资源规模和快速的数据资源增速。数据很可能成为继人口红利后,中国在长期发展中争夺话语权的又一优势。
在数据的流转过程中,例如数据标注和分类,未来的产业和行业的诞生将是数字+经济最深远的意义,这也将解决当下的经济问题。例如,OECD在2020年10月发布了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方案蓝图文件。中国的要素市场化改革将数据列为五要素之一,数据也将成为公用事业的一部分。这种变化表明,在数字时代,数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的影响深远。因此,从反垄断的实施到数据资源的利用,都是确保未来数字时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