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是从给定的文件中生成的相关知识点:
1. 创业板风险提示:证券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2,3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2元,预计发行日期:2011年1月14日,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9,350万股。
3. 股东锁定股份的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和吴海宙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4. 其他股东的锁定股份承诺: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徐奕先生、沈曦先生、宋越先生、刘灿放先生、田秋云女士、杨咏梅女士、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中科丹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5. 公司高管的锁定股份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吴海宙先生、徐奕先生、刘灿放先生及其妻子刘定妹女士、罗实劲先生和宋越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8. 风险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发行前公司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