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电子科技公司,专注于电子产品制造服务。该公司计划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进入资本市场。这次发行的股票总数为5,0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至少25%,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定为6.23元。预计发行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在此次IPO中,公司股东不参与公开发售股份,也就是说不进行老股转让。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骏亚电子股份,并且如果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最多减持10%的股份,24个月内不超过20%,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除了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如叶晓彬、刘品以及深圳市长和创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可心可意创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也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36个月。
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对于其所制作、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招股说明书中,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一些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这些承诺旨在保障公司稳定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设定了明确的规则。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计划展示了公司对市场和投资者的郑重承诺,旨在通过资本市场的支持,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然而,投资者应了解,股票发行后,公司经营和收益的变化将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充分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