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又称有害废物,是国际上普遍关注的环保问题,因为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显著的危害。各国对危险废物的定义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了废物的特殊性质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和环境问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通过鉴定标准和方法确认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管理基于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管理的目标不仅包括防止和减少废物产生,还涉及废物的适当处理、存储、运输和处置,以避免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这些危害可能来自废物的直接暴露,如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以及通过食物链、灾害事故和二次污染的间接途径。
各国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体系各有特点。中国采用的标准包括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急性毒性初筛等。例如,通过硫酸硝酸法进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以判断废物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的定义。鉴别流程通常包括名录鉴别、特性鉴别和专家认定,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如混合规则、处理后判定规则和豁免规则。
混合规则规定,具有毒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与其它废物混合后,混合物仍被视为危险废物。而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废物,如果混合后不再满足危险特性标准,则可能不被归类为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指出,某些危险废物处理后,如果不再具有危险特性,可不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国家法规而异。
危险废物鉴别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们的潜在危害。例如,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弃化学品等都是常见的危险废物类型,需要特别的处理措施,以确保它们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威胁。同时,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某些废物,如废药品、废电池等,虽然具有危险性,但根据国家规定,可能有特定的豁免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鉴别与管理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任务,涉及到法律、标准、技术和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各国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标准,旨在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从而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其潜在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