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9 国务院第 344 号令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规定了: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
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其它的每
两年评价一次。
2002.6.29 第 70 号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规定了 “三同时”,并且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
学品的建设项目应该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各种安全评价
通则及导则。
日本引进风险管理已有 30 多年的历史,开展安全评价的工作
也有 20 多年。但是,日本人有时避讳“风险”这个词,所以有
的日本安全工程学学者建议在安全工作中把风险评价改称为安
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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