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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集团招标管理方法
〔试行〕
1 总那么
1.1 目的
为加强物资、工程工程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和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
期,降低物资采购价格及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方法。
1.2 适用范围
1.2.1 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燃气工程、物资采购均可
采用招标的方法。
1.2.2 重大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到达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 材料等物资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效劳的委托,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 A、B、C 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总投资在 200
万元以上的。
1.3 根本原那么
招标活动应在投标者自愿的前提下, 坚持公正、 公开、 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 以技术水平、
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进行平等竞争。
1.4 招标的工作程序
招标工作可分为准备、招标、开标和评标、签定合同四个阶段。
2 管理机构
2.1 机构设置
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每进行一次招标活动,都应设置招标小组,负
责组织本次招标事宜。
2.2 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