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疫苗接种指导意见】
我们需要理解我国的疫苗分类,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被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涵盖国家规定的免疫计划,而第二类疫苗则需要自费接种,包括了一些国家推荐但不在免费计划内的疫苗。
本指导意见主要是针对第二类疫苗的使用和管理,目的是规范疫苗接种行为,确保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效果,并降低不良反应的风险。指导意见的制定依据了多项法规和技术方案,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各类疫苗的使用指导。
其中,特别提到了国家级推举的第二类疫苗,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以人用狂犬病疫苗为例,它被分为暴露后和暴露前两种接种情况。
暴露后接种主要针对被狂犬或其他可能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的人群,根据接触程度分为三级暴露。接种方法通常是在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对于2岁以下婴幼儿可选择大腿前外侧肌肉。暴露后免疫接种程序一般为0、3、7、14和28天各一剂,某些情况下可采用4针法。对于暴露前接种,适用于高暴露风险人群,如实验室工作人员、兽医等,接种程序为0、7、21或28天各一剂。
对于狂犬病疫苗的禁忌症,暴露后接种无特定禁忌,但暴露前接种则需要考虑过敏史、当前健康状况等因素。接种注意事项强调,正在进行其他疫苗接种的儿童可以同时接种狂犬病疫苗,且如果未能在接种首针后的7天内使用被动免疫制剂,仍然可以补打。
总体而言,这份指导意见提供了科学的接种策略,旨在保护公众免受狂犬病等疾病威胁,同时也提醒了接种疫苗时的注意事项和特殊处理方式,对于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