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格互认协议书"
从这个协议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为了促进内地和香港的共同发展,加强两地房地产估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签署了资格互认协议书。
在资格互认的原则中,协议书规定了三条原则:对等原则、总量和户籍控制原则、侧重互认专职人员原则。这三条原则是为了确保资格互认的公平和公正。
在资格互认的条件中,协议书规定了香港测量师申请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条件和内地房地产估价师申请香港测量师资格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户籍、专业资格、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在资格互认的申请和条件审核中,协议书规定了申请流程和审核流程。香港测量师学会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将分别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并推荐合格的申请人。
在资格互认的考核方式中,协议书规定了面授和补充测试的方式。这些考核方式将评估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资格的取得及名称的使用、注册和执业中,协议书规定了合格的香港测量师和内地房地产估价师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格和名称,并可以在内地和香港执业。
在与有关评估资格的互认中,协议书规定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资格互认协议,扩展资格互认的范围和影响。
这个协议书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之间的资格互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对于促进内地和香港的房地产估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这个协议书还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测量师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空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国际化的职业发展中,并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这个协议书对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之间的资格互认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内地和香港的房地产估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