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基本数据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居民健康档案个人信息的基本数据采集项目及其表达规范,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索引数据库和个人基本信息资源库的依据之一。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 个人健康档案标识符:用于唯一标识个人健康档案的标识符。
2. 数据集元数据:是指数据集的描述信息,包括数据集的名称、描述、创建时间、最后修改时间等。
3. 数据元目录:是指数据元的清单,包括数据元的名称、描述、数据类型、数据格式等。
4. 卫生事件名称:指医疗卫生机构中发生的事件名称,例如疾病名称、手术名称等。
5. 卫生事件发生日期:指医疗卫生机构中事件发生的日期。
6. 卫生事件发生地点:指医疗卫生机构中事件发生的地点。
7. 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名称:指负责管理健康档案的机构名称。
8. 建档日期:指健康档案建立的日期。
9. 姓名-标识对象:指个人姓名的标识对象。
10. 姓名-标识对象代码:指个人姓名的标识对象代码。
11. 标识号-类别代码:指标识号的类别代码。
12. 标识号-号码:指标识号的号码。
13. 标识号-生效日期:指标识号生效的日期。
14. 标识号-失效日期:指标识号失效的日期。
15. 连系电话-类别:指联系电话的类别。
16. 连系电话-类别代码:指联系电话的类别代码。
17. 连系电话-号码:指联系电话的号码。
18. 电子邮件地址:指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19. 出生日期:指个人出生日期。
20. 性别代码:指个人性别的代码。
21. 国籍代码:指个人国籍的代码。
22. 民族代码:指个人民族的代码。
23. 地址类别代码:指个人地址的类别代码。
24. 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指个人地址的省份信息。
25. 地址-市(地区):指个人地址的市信息。
26. 地址-县(区):指个人地址的县信息。
27. 地址-乡(镇、街道办事处):指个人地址的乡信息。
28. 地址-村(街、路、弄等):指个人地址的村信息。
29. 地址-门牌号码:指个人地址的门牌号码。
30. 邮政编码:指个人地址的邮政编码。
31. 行政区划代码:指个人地址的行政区划代码。
32. 婚姻状况类别代码:指个人婚姻状况的类别代码。
33. 参加工作日期:指个人参加工作的日期。
34. 职业类别代码(国标):指个人职业的类别代码。
35. 文化程度代码:指个人文化程度的代码。
36. 医疗保险-类别:指个人医疗保险的类别。
37. 医疗保险-类别代码:指个人医疗保险的类别代码。
38. 既往观察-项目名称:指个人既往观察的项目名称。
39. 既往观察-项目分类代码:指个人既往观察的项目分类代码。
40. 既往观察-项目代码名称:指个人既往观察的项目代码名称。
41. 既往观察-项目代码:指个人既往观察的项目代码。
42. 既往观察-方法代码:指个人既往观察的方法代码。
43. 既往观察-结果:指个人既往观察的结果。
44. 既往观察-结果代码:指个人既往观察的结果代码。
45. 观察结果开始(发现)日期:指个人观察结果的开始日期。
46. 观察结果停止(治愈)日期:指个人观察结果的停止日期。
本标准规定了46个数据元,13个数据元值域代码表,以便于健康档案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发布、交换等应用中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保证个人信息的有效交换、统计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