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企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
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 企业的股本金总额为____元,总股份为____股,每股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企业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元,折____股,占企业股本的____%。
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元,折____股,占企业股本的____%。
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元,折____股,占企业股本的____%。
(上述股东为发起人,不少于5人,可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自然人,发起人出资总额与股本金总
额一致)。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企业的股份持有人为企业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企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法人作为企业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