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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 2014 年 1 月 30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签订:
甲方:聚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奥谷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1.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50 万元
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本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其股东会在 年 月 日对本次股
权调整形成了第 号决议,同时,批准并授权股东 具体负责本次股
权调整事宜。
2.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称“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甲方投资,并指定其法定代表人
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且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甲方投资的相关
决议。
3.甲方因其公司发展、股东变动股权发生变化、治理结构调整等因素,甲
方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但甲方注册资本不变。
4.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
股份的认购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
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