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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股权激励法
目前,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已不能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多
种形式的长期激励办法显得更加有效,因此这些新办法在更大程度上决定着经营
者的薪酬总水平及其结构。下面十大激励办法或许会成为开启我国企业高级管理
人员有效激励不足的钥匙。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公司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权利。美国迪斯尼公司和华纳传媒
公司最早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大量使用股票期权。随着 20 世纪 90 年代美国股市出
现牛市,股票期权给高级管理人员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全球 500 家大型公司企业
中已有 89%对高层管理者实施了股票期权。
二、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英文缩写为 SARS,通常与无附带要求的股票期权同时使用。
它的设计原理与股票期权近似,但差别在于:在行权时,经营者并不像认购期权
形式下要购入股票,而是针对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兑现。国内现在有些人谈到的
股票期权,实际上说的就是股票增值权。
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股票增值权的实现可以是全额兑现,也可以是部分兑
现。另外,股票增值权的实施可以是用现金实施,也可以折合成股票来加以实施,
还可以是现金和股票形式的组合。在美国,按照 1934 年通过的《证券交易法》
第 16 条规定,股票增值权必须要有 6 个月的持有期,所以,它只能给公司内部
的经营者。股票增值权因为通常以现金的形式实施,有时也叫现金增值权。在这
种情况下,它不是以增加股票发行为前提,因而不会对公司的所有权产生相应的
稀释,也不会产生无投票权的新的股票持有者。
三、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专门为了某一特定计划而设计的激励机制。所谓限制性股票是
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受到限制,亦即经营者对于股票的拥有
权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说,限制期为三年)。经营者在得到限制性股票的
时候,不需要付钱去购买,但他们在限制期内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如果在这个限
制期内经营者辞职或被开除了,股票就会因此而被没收。
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的目的是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
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首先,薪酬委员会预期该战略目标实现后,公司的
股票价格应当上涨到某一目标价位,然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无偿赠予高级管理
人员;只有当股票市价达到或超过目标价格时,高级管理人员才可以出售限制性
股票并从中受益。
四、虚拟股票
这一激励机制是指公司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对于这些虚
拟股票,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所有权,但享有股票价格升值带来的收益,以及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