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广告推广企划案】的文档详细阐述了一个针对电动自行车市场推广的全面策略,旨在提高产品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并引领行业潮流。该企划案由烟台天马广告有限公司为(烟台)实业有限公司制定,后者是台湾菲力实业有限公司在烟台的生产厂,计划于2002年初在中国市场推出电动自行车。
推广产品为□□电动自行车系列,推广期为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广告的目标地域首先集中在山东省及周边地区,尤其是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目标消费者分为三个主要群体:15-25岁的年轻消费者(活力无限的赤颜族),他们是追求时尚的一代,也是普通自行车的主力军,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26-55岁的白领阶层(优雅不俗的白领族),特别是其中的女性群体,因电动自行车的省力、轻便、运动特性而受到吸引;以及55-70岁的银发族(悠然自得的银发族),他们的休闲和运动需求可以由电动自行车满足。
当前电动自行车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中国有超过100家制造商,其中30多家已进入市场。山东作为销售大省,市场管理尚待完善,政府计划通过目录管理来规范市场,防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电动自行车市场面临的机会包括符合环保要求,顺应消费升级,适合现代居住需求以及符合中国的自行车文化。然而,挑战同样存在,如政策不明朗,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服务质量和价格问题。
在推广策略上,企划案应着重解决这些问题,强调电动自行车的环保优势,提升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性,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并通过合理定价来吸引更多消费者。此外,广告宣传应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特性和需求,设计定制化的营销信息,同时,配合政府政策,积极参与目录管理和市场规范,以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信任度。通过这些综合策略,企划案旨在推动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市场的普及和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