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和会计报表》和《非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作为
整个准则体系共同的应用指南,规范新会计准则体系下会计科目
的设置,账务处理,报表体系的构成、报表项目的内容、报表格
式等。设置两套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体系是与现行规范体系衔接
的需要,事实上只设置一套也是完全能够的,目前设置两套是应
金融口的强烈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
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然而这两套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仍然有完全相同和重复之处,
例如金融企业中的非金融业务(如固定资产等)。这两套会计科
目和会计报表体系继承了现行会计制度中的合理内容,但又与准
则不矛盾,是准则规定的具体化,对准则体系起到补充和辅助作
用,是整个准则体系的应用指南。按照中国会计的现状,目前还
不能完全没有会计科目、报表体系。在具体写法上,将对现行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行文风格作适当
简化,例如删除在多个科目中重复出现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资产
计价和账务处理的内容。
另外,在准则体系中也包括一些只适用于金融企业,或者偏重于
金融企业应用的会计准则,前者包括《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
同》两项准则,只适用于保险公司;关于金融工具的 4 项具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