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
电子政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是指为规范电子政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一、技术要求
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3.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二、环境检查
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2.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 220V 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3.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器材检查及规格
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材料进场时必须由首信公司及监理方经检查认可后方可施工。
3.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4.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四、光缆检查
1.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2. 光纤接插软线,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3. 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时,测时要求如下: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缆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五、设备安装检验
1.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 3mm。
2. 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3. 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4.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编差不应超过 50mm;
5. 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 2mm;
6. 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 3mm;
7.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8. 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9. 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线槽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六、测试标准
测试对象:工程信息点 100%进行测试。
测试设备:采用 AMP 公司认可的能够测试 155MHZ 带宽的 F,
电子政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是对电子政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该规范旨在规范电子政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