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主要涉及特种设备信息的管理和安全监察,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规则强调了信息的统一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涵盖了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加工、利用和发布等多个方面。
1. **信息化工作定义**: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特种设备信息进行的一系列操作,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等,目的是服务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2. **信息分类**:特种设备信息被划分为四类:业务信息(如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基本信息和管理信息)、主题信息(主要信息,如单位、人员、设备和事故信息)、加工利用信息(用于安全管理、分析、决策的统计信息)和基础支撑信息(如数据标准、元数据和公共信息)。
3. **信息责任主体**:包括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他们需按照规则建立并维护特种设备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
4. **管理机构职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总体规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构建国家信息平台;省级质监部门则负责本地区的信息化建设,遵循国家规定。
5. **信息化原则**: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建设、遵循标准、责任落实、数据共享、实时动态”原则,鼓励新技术应用,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
6. **信息化建设要求**:信息平台应包含硬件、软件环境、数据交换等建设内容,并能实现各级质检部门间的数据自动交换和共享,确保数据实时、准确、完整。
7. **数据库建设**: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国家级基础数据库,省级质监部门建立地方业务数据库,各机构也需建立相应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
8. **网络建设**:国家质检总局与省级质监部门间的网络利用国家质检专网,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和高效。
此规则的实施,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效率,保障信息的安全流通,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