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纪代理方(下称丙方):
合同签署地: 代理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
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
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房屋着落于武汉市
为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 。《房屋所有
权证》号为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第二条: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方净得价)
第三条:
付款方式的约定:
1,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同时,乙方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房屋尾款(大写) 。
2,甲,乙双方约定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当天,见房产局出
具的收件单,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如果不配合过
户,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 的违约金。
3,房屋尾款(大写) 在水,电,煤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结清时,由
丙方支付给甲方,同时交割房屋,甲方交钥匙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交易税费承担方式: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