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明白纸
本文档旨在提供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南,涵盖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的种类、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罚则、规范化管理要求等方面。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危害性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这些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一旦处置不当或流失,不仅污染环境,还将产生长期危害,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
机动车维修行业主要产生HW08类:废机油、废机油滤芯等含油废物;HW12类:废稀料、烤漆房吸漆棉及吸附废气活性炭、废漆渣等含油漆废物;HW31类:废铅酸电瓶;HW42类:废防冻液以及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空调制冷剂等危险废物。
三、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
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包括:
1.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当地环保部门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备案。
3.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四、罚则
违反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将受到罚款,罚款金额从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包括:
1.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制订危废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成立危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产生危险废物环节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2. 识别标志制度,容纳、放置、装载、覆盖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工具、设备、设施、场地等,均应张贴识别标志。
3. 申报登记制度,做好当天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成册,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要与环评、台帐、申报、申请审批转移、实际转移(或自身处置利用的数量)大致相同。
4. 分类收集制度,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固态、液态、泥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分开。
5. 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前应有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并向环保部门申领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