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通渠道推广管理制度20170801版】是阿里巴巴针对其诚信通产品的渠道推广服务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则,旨在规范渠道商在提供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该制度主要包含了一类违规、二类违规和三类违规等不同等级的违规行为,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类违规被视为渠道商的根本违约行为,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恶意损害阿里巴巴品牌和形象、擅自使用阿里巴巴名义或商业标识、经营竞争对手产品或服务等。一旦发生一类违规,阿里巴巴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无需支付未结算的服务费,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类违规则涉及商业资料的流失或泄露、弄虚作假以及违反价格政策等行为。例如,买卖阿里巴巴用户信息、提供伪造资料、扰乱诚信通产品价格体系等。对于二类违规,阿里巴巴有权要求整改,同时会根据违规次数收取违约金,累计到一定程度可提前解除合作,无需支付未结算费用。
在二类违规的细则中,渠道商不得买卖用户信息、泄露客户联络方式,不得未经许可获取或披露阿里巴巴相关商业数据,也不得进行误导性的促销活动,如低价诱导客户签约、提供回扣或利益。同时,渠道商需严格遵守阿里巴巴的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进行促销活动或擅自改变产品价格。
该管理制度强调了阿里巴巴对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的保护,对渠道商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确保诚信通产品的市场健康和公平竞争。通过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阿里巴巴旨在维护其合作伙伴和客户的利益,同时也保障自身的商业利益不受侵害。这一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