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初中文言虚词用法系统归纳
一、“以〞的用法
〔一〕作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把〞“用〞“拿〞
“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2.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3.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4.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
着〞。 例如:
A.屠惧,投以骨,庞然大物也,以为神〔以:把〕
B.“能以径寸之木〞,“醒能述以文者〞(以:用)
C.“何以战?域民不以封疆之界。〞、“以天下之所顺〞(以:凭借)
D.虽不能察,必以情。策之不以其道。(以:根据)
E.以弱为强——〔以:由、从〕
F、不以物喜;先帝不以臣卑劣〔因为〕
G、咨臣以当世之事;悉以咨之〔拿〕
〔二〕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一样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
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2.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3.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与中心语。相当于“着〞、“地〞等,可不译。
4.表示目的关系,译作“来〞、“用来〞“以便〞;
5.表结果时,可译作“以致〞;
6.表原因,可译作“由于〞、“因为〞。如:
A、属予作文以记之 〔以:用来 〕
B、以伤先帝之明 ——〔以:以致〕
C、以光先帝遗德
D、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E、以彰其咎
F、以告先帝之灵
G、故为之文以志
H、以激怒其众
I、以知天地之广阔
J、将以攻宋
K、杀之以应涉
〔三〕、用作动词,可译作“认为〞。
1、皆以美于徐公。
2、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3、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
(四)、特殊用法:
1、通“已〞,已经。如:固以怪之矣(?涉世家?)
2、助词 :无意 如:“有以异乎〞
3、相当于“而〞:如,醉那么更相枕以卧
- . word.z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