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得病接诊、预检分诊流程
传生病接诊、预检分诊流程
一、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表记明确,相对独立,通风优异,流程合理,拥有消
毒隔断条件和必要的防范用品。
二、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 应当注意咨询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 职业史,
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生病的预检。
三、经预检为传生病病人也许疑似传生病病人的, 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也
许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用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依照传生病的流行季节、 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生病的预检、 分诊工作。
五、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宣布特定传生病预警信息后,也许
依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生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
成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生病的预检处, 引导就诊病人第一到预检处检诊, 初步
消除特定传生病后,再到相应的一般科室就诊。
六、对呼吸道等特别传生病病人也许疑似病人,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用隔断也许
控制流传措施,并依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亲近接触人员采用医学观察和
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七、对没有能力救治的传生病人, 应当及时将病人转入上级单位, 并将病历资料
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转诊传生病病人或疑似传生病病人时, 应当依照当
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