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上墙.pdf
一、总则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本制度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版)、《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 27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5 号)、《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等。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四、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1. 管理部组长: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 危险废物管理部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五、管理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转移工作。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六、现场专职人员职责
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登记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档案。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七、其他相关部门
1. 后勤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 保安部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八、标识管理制度
1.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 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 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规定。
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