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系根据合营各方自愿选择的格式化章程文本制订,当事各方承诺已知晓文本全部内容,除填入内容外,不修改原文本其他条款。
投资方:
甲方:
乙方:
丙方:
……
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合资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 公司、 公司…… 与 国(地区)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章程。
合营企业名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 。
第二条本公司合营各方为:
甲方:(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国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乙方:(同上)
(丙方:[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如投资方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国籍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