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八条 股东有 X 个分别为:
第六章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等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合适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