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改革对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深远影响,这一改革始于党的十八大,伴随着《预算法》修订版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构建分离又相互衔接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模式,建立科学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并突显财务会计的功能。
在核算模式方面,改革强调“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关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预算会计则采用收付实现制,处理预算收入、支出和结余,生成决算报告。两者在同一个系统中协调,确保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
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规范了会计行为,提高了信息规范性和可比性,为编制综合财务报告和全面反映政府财务责任奠定了基础。财务会计功能的突出体现在新增“收入”和“费用”要素,要求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如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更真实反映资产使用和价值。
对于高校财务管理,政府会计改革产生了显著影响。《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改变了高校的会计核算方法、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并行使用,使得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基建项目、往来款项和收入费用的核算更为精确。例如,存货在购买时确认资产,领用时确认成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反映使用状态和真实价值;基建账纳入统一核算,简化流程,增强信息完整性;往来账款引入坏账准备,提高风险意识;收入费用的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费用细分,提高透明度。
高校财务管理因此面临新的挑战,需要适应新的核算规则,加强成本控制,优化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同时,高校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以满足新的报告需求,为绩效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在改革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将更加注重绩效、成本效益和风险管理,以实现教育资源的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