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合作社监事会是合作社内部监督机制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合作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运作,并保护社员的利益。以下是对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的详细解析:
1. **监事会的设立目的**:健全合作社监督机制,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合作社决策和管理活动的监督。
2. **监事会的权力与责任**:
- 监事会向社员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 监督合作社遵循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 检查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利润分配和资产运营情况。
- 验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监督理事会和经理室的决策,必要时提出质询。
- 提议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 执行社员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3. **监事会的工作方式**:
- 召开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
- 听取财务、资产和管理情况的汇报。
- 查阅财务资料,核实资产和经营情况,有权质询经理。
- 派代表列席理事会和其他业务会议。
4.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召开季度例会,监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5. **监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所有决议必须符合国家法规、金融政策和合作社章程。
6. **紧急情况应对**:若发现可能危及资产安全或侵犯社员权益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理事会或提议召开社员大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7. **配合与支持**:理事会和经理室应配合监事会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8. **财务报告的提供**:合作社需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财务报告,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监事会可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合作社综合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此办法旨在规范合作社综合柜员的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 **综合柜员资格管理**:柜员需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上岗资格证才能上岗。
2. **换人复核制度**:实时或批量复核业务,确保记账准确性。
3. **业务审批与抹账处理**:抹账需主办会计或网点主管审批,错误账务需主办会计审批,挂账需主佃会计签字和社长审批。
4. **柜员责任**:柜员对处理业务的质量和差错负全责,不得办理自身业务。
5. **凭证审核**:柜员需严格审核凭证要素,以凭证为依据,并与系统信息核对。
6.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按顺序使用,逐份销号,严禁跳号。
7. **大额股金审批**:超过一定金额需有权人审批并签章。
8. **日终核对**:柜员需进行账款、账证、账账核对,确保业务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9. **违规处罚**:违反柜员制操作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合作社审计处罚暂行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以上两份文件共同构成了合作社内部管理和监督的框架,旨在保证合作社的合规运营,提高管理效率,保护社员权益,同时确保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