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基金合同(私募基金产品)
基金合同(私募基金产品)
要点
本文本当事人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者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
当事人。合同成立及基金成立后,应向基金协会备案。
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
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函和
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
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
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基金合同如载有任何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
等类似表述的,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终实际获取的收益(率),也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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