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勤
1.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请假应先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 遇到专门情况托人请假,事后须有充足的理由解释
不能亲自请假缘故,否则以旷工论处。
4. 上班时刻必须坚守岗位,遇专门情况须临时离开工
作岗位,必须先征得组长、主管同意,否则以旷工论
处。
5. 每日旷工积存三天以上,作自动辞职处理。
二、 清晰各自的工作职责,并认真履行。
三、 工作中一切服从组长及主管的安排。
四、 上班时刻不得从事与 QC 无关的情况,如使用小刀/剪刀/
抹布,挑针等,不得与人闲谈。
五、 上班时刻必须佩戴好 QC 袖章。
六、 以上纪律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警告,罚款甚至开
除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