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要审核外,会计部门也须从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
正确性、及时性 6 个方面审核。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填
写有误应退给经办人,补充更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
不予同意,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注意:
①原始凭证须有签名或盖章,一式多联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作
废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栏一并保存。销货退回不
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②原始凭证应在一个会计核算期内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③票据(汇、本、支票)出票日期必须使出中文大写,并按要求
填列,小写银行的不予受理。
(3)原始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内容有错,应由开具单位重开或
更正,并再更正处加盖印章;金额有误,只能重开,不得更正。
开具单位有义务重开或更正自己曾开具有误的原始凭证,不得拒
绝。
4、记账凭证的有关内容:
(1)记账凭证由开具人员依照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会计账簿
的直接依据。记账凭证包含名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拒绝
义务所涉及会计分录、记账符号、附件张数和有关人员签章 8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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