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概述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概念、功能和适用范围
1.1.xx 项目 PE 给水管及管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是由 xx
代理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下同)编制的,面向谈判供应商系统
阐述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招标投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的
规范性采购文本。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和指南。
1.2.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谈判文件的组成
2.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概述、谈判公告、谈判须知、工程量清
单及采购要求、合同原则条款、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谈判
响应文件)格式等内容以及代理机构在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书面澄
清、答疑、修改等补充文件组成。
3.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
3.1.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自
行决定或依据供应商要求,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修
改,并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前 2 日内,将澄清、答疑、修改等
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
补充文件后须尽快书面回复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收悉。上述补充文件
均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3.2.当谈判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修改文件内容
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纪要和修改文件为准。
3.3.为了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充分响应谈判文件的
澄清、答疑、修改等补充文件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依照情况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