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凡新产品开发打算涉及的部门应按各自承担的职责,同步开
展工作。必要时也可由技术部设立新产品试制组自行完成,相应
的部门提供协助。
4 程序
4.1 设计打算
4.1.1 技术部对来自营销部的市场调研报告及新产品开发项目
建议书和其他各方面的产品概念、信息、意见或指令进行分析、
整理,形成新产品的初步设想,进行技术资源调查,编制《设计
打算书》(见附录 B)。安排开发设计过程中应开展的活动的时期
划分,并规定实施这些活动的职责(设计各时期由谁去做和要做
什么)。如此的安排可随设计的进展加以修改。
4.1.2 生产部应依照《设计打算书》的要求,开展配套资源调查
并形成报告,完成后提交给技术部。必要时作为评审的资料。
4.1.3 对特不重要的项目,由技术部填写“设计评审申请单”(见
附录 E),治理者代表组织专门班子(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公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