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土建部分:省略。
电气工程:省略。
2.编制目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爱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
性规定的汇总,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提高工程建设
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为了做好《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贯彻执行工作,充分体现监理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作用,特制定本监督检
查打算。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
《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20kV XXX变电站工程监理规划》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治理规程》Q/GDW248-20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