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提高授信风险防控水平,完善和健全风险化解处置工作
机制,加快不良贷款化解处置进程, 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第一类客户。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授信客户列为第一类客户:
1、五级分类已列入后三类,需通过清收退出的客户;
2、已列为预警客户,出现清偿性危机的客户.
(二第二类客户。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授信客户列为第二类客户:
1、贷款不能按时还本付息,表外授信出现垫款,其他银行只收不放或已发生
逾期和欠息的客户;
2、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员被捕、失踪,企业涉及法律诉讼,账户被查封或冻
结的客户;
3、主业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不充裕、受担保链影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出现明显预警信号的客户;
4、五级分类列入后三类的客户(除列入第一类的客户外;
5、已列入预警管理的客户(除列入第一类的客户外.
(三第三类客户.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授信客户列为第三类客户:
1、企业生产经营尚能维持,还本付息正常。但由于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
经营困难或风险苗头已经显现,如销售放缓、利润下滑、库存上升、应收账款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