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
“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位于,总
部设在,邮政编码为.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位于,总部设在,
邮政编码为.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万能”的计算机系统,一
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
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
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书
条文如下: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
件和所有修正书。
1-2“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
1-3“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 cpu 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
令。
1-4“指定 cpu”是指安装于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10
的 6 次 方 型 超 不 可 想 象 计 算 机 ”
(superunbelivablecomputermodel10 的 6 次方)及其升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