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深圳市 XXXX 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 XXXX 有限公司
鉴于在双方将要进行的深圳市 XXXX 有限公司 “信息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XXX 项目”)
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需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特制定
本保密协议:
1.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数据、技术诀窍、技术方案、工
程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
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
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
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
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
明其具有保密性。
3.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
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
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