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影符号
第一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如图2所示,第三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如图3所示,投影符
号中粗实线的线宽不小于0.5mm。
投影符号一般放置在标题栏中名称及代号区的下方。
4、其他附加符号
对中符号、方向符号、剪切符号等画法及要求按照GB/T14698-2008执行。
5、图幅分区
图幅分区数目按按照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每一分区长度应在
25mm~75mm之间。分区编号沿上下方向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上到下编写,沿水平方向用阿拉
伯数字从左到右编写。
图样中标注分区代号时,分区代号由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字母在前数字在
后并排书写,如B2、C1等;当分区代号与图形名称同时标注时,分区代号写在图形名称的后
面,中间空出一个字母的宽度,如A B3、C-C A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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