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习引导
上次课我们已经学习了程序的一个方面算法,现在来学习另一方面数
据结构。
二 讲授新课
C有四种基本数据类型,分别是整型、字符型、实型、枚举型
一、常量与变量
1、 常量: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不能被改变的量。
两种形式:一般常量和符号常量
1。 直接常量(字面常量):
整型常量:如12、0、—3等
实型常量:如4.5、-1。234等
字符常量:如‘a’、‘1'等,用单引号表示;
字符串常量:如“a”、“abc"、“1”,用双引号表示。
2。 符号常量:
符号常量即是用一个标识符来代替一个常量;符号常借助于预处
理命令#define来实现;
定义形式:#define 标识符 字符串
如:#define PI 3。1415926535
说明:
① 习惯上,符号常量用大写字母表示;
② 定义符号常量时,不能以“;”结束;
③ 一个#define占一行,且要从第一列开始书写;
④ 一个源程序文件中可含有若干个define命令,不同的
define命令中指定的“标识符”不能相同;
2、变量: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会发生变化。
1.每个变量必须有一个名字,变量名是标识符.
2.标识符是用来标识数据对象,是一个数据对象的名字。
3.命名规则: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始,后跟字符、数字或下划线.
例:x1,_average,lotus_1_2_3,#abc,1fs,M.D.Jhon
4.变量名不能是关键字(即保留字,是 C 编译程序中保留使用的标
识符。 如:auto、break、char、do、else、if、int 等)
5.变量必须先定义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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