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涉及到我国环保法规与标准,主要目的是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存储,防止环境污染。以下是对这些规范要求的详细说明: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需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这些文件为危险废物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仓库设计上,应为独立的封闭建筑或围闭场所,专门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入口处需设置警示标识,包括等边三角形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边长40cm,黄色背景,黑色图形)和信息公开栏,尺寸为80cm长×40cm高,橘黄色标题,黑色字体。此外,仓库应设有围墙、雨棚、门锁,以防雨水侵入,并确保安全。
地面处理是关键,需要硬化且对于酸碱等特殊废物要进行防腐处理。地面应设置收集渠以容纳泄漏物,连同地面冲洗废水,这些废水需导入废水处理设施。仓库门口设立围堰或截留沟,防止废物外泄,同时保持地面清洁。
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不同类型的废物之间用矮围墙或地面划线隔开,并挂有40×40的大标签。每个包装容器(如袋装、桶装)应完好无损,对产生气味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废物实施密闭包装,并挂有20×20或10×10的小型危险废物标签。
仓库内部需展示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每种废物的台账记录本(如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本)。此外,仓库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批和验收,如果企业有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的情况,还需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同样需要有每种废物的台账记录本,并在仓库门口挂出警示标识,与危险废物的标识规格相同,但不强调密闭包装和分区存储,因为它们的环境危害相对较低。
以上所述规范是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的基本要求,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